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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当庭殴父法律不容拘留
 签发时间 2006-09-07

  东北网鸡西9月7日电 记者(姜兆凤)不久前,一位姓刘的青年竟然在法庭上殴打其父亲。恒山区法院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对殴父者刘某予以司法拘留。

  6月22日,恒山区法院红旗法庭对刘某与其父的财产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7月7日上午10时许,家住小恒山矿刘父找到法官,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儿子占有的财产可以不要了。但希望儿子不要再欺负他,希望法庭予以调解。法官与刘某取得联系,并电话约定刘某前来进行调解。不料刘某怒气冲冲找到法庭,一边谩骂,一边用手撕父亲的嘴,致使其父嘴角出血,被法庭审判人员当场制止。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刘某处以司法拘留。

来源 鸡西新闻网
作者: 编辑 于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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