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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
东北网鸡西6月11日电 10日上午,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出席10日上午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刘海生主持会议。
黑龙江省政府省长栗战书,副省长杜家毫、黄建盛,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政府省长栗战书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职的说明;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杜家毫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副省长黄建盛作的关于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殿学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吉炳轩同志为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启文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庄严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建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建华分别作的关于《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说明和《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云奇作的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分别听取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杰作的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部分法职人员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