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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做好廉政准则修订
 签发时间2008-06-30

  东北网鸡西6月29日电 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一行在黑龙江省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修订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调研。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省委副书记、省长栗战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国中等同志看望了干以胜同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干以胜就《廉政准则(试行)》修订工作分别主持召开了三个座谈会,听取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纪委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以及法规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直机关负责同志,鸡西市及所属县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廉政准则(试行)》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廉政准则(试行)》的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必然要求,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紧迫需要。修订过程中,要注意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上下贯通、群策群力;要准确定位,进一步增强廉政准则的前瞻性、包容性;要完善实施与监督措施。他强调,建立健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定要符合党情、国情,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不断完善教育机制、加强教育,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运用各项监督措施和处理手段,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处理机制。

  干以胜还听取了黑龙江省纪委,哈尔滨市、鸡西市纪委以及两市所辖部分县区市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他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干以胜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辩证关系,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帮助基层解决在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查办案件工作。同时,也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严肃工作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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