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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市玉米秸秆砍伐证18日被叫停
 签发时间2008-09-22

  东北网鸡西9月22日电 秋风送爽,遍地金黄;中原大地,收割繁忙。正在这时,一条消息让舆论聚焦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据媒体报道,裴城镇的农民遇到了一件怪事——收割自己家里的玉米,还需向镇政府缴费办证!

  有报道说:裴城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砍伐证”、“准运证”,每亩玉米缴费500元后,才能收割,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绝大多数农户未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村民们心急如焚。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质疑。

  这样明显不合情理、于法无据的做法,是如何出台的?是当地的“禁烧”措施本身有问题,还是执行当中走了样,或者是没有向群众解释清楚?

  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漯河,走进裴城镇,一探究竟。

  芮士欣,裴城镇西芮村四组村民,今年53岁。家有玉米8.6亩,另外承包别人6亩,共14.6亩,现已部分成熟。为不误农时,9月15日,中秋刚过,他就去地里砍玉米了。结果,他被镇政府宣传秸秆禁烧的工作人员带到镇上“学习政策”,理由是没有交押金,没有“砍伐证”。

  “我砍玉米秸秆是回去搭猪棚的,又没焚烧,为什么要办证?”芮士欣一路向工作人员解释,却是徒劳。

  “到了镇里,镇上的人告诉我,今年出台了新政策,全镇推行立秆掰穗,秸秆还田,要砍倒玉米秆就必须交押金办证。”芮士欣说,当天下午儿子在村里缴纳300元押金,办完“玉米秸秆砍伐证”之后,他才被允许回家。

  同为四组村民的芮红岗、芮四一等告诉记者,他们也办了“砍伐证”,交了50元到500元不等。更多的村民则表示,不想交这个钱,或者交不起这些钱。村民们说,这么多年,关于农村、农业和农民,我们听到的都是“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义务教育免费”、“新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农惠农政策,在这个节骨眼上来向农民收费,想不通,也不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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