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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改为哈银行
 签发时间2008-10-24

  东北网鸡西10月24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从本月起,在哈尔滨市市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不含阿城区、呼兰区及建筑行业)新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存折地点将统一调整为哈尔滨银行;在今年10月以前已到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地点不变,仍在原银行领取。

  目前,哈尔滨市市区每年有近3万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以往这些人员分别在工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领取养老金存折。为统一办理程序,日前哈尔滨市社保局发出通知,从今年10月起新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开立领取养老金存折统一调整为哈尔滨银行营业部及各网点。

  据介绍,哈尔滨市企业人员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哈尔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上述法定年龄,且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进行退休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申请领取养老金。退休审批时,参保人员需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前提出申请,由企业或存档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审批。获得审批后再由企业或存档部门的工作人员携带《哈尔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经遇审核窗口打印的《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哈尔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申报表》、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复印件等材料,于每月1日至27日到哈尔滨市社保局为新退休人员办理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核。经审核后,参保退休人员可通过养老金存折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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