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月9日电 毗邻港澳是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突出优势,《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为珠三角与港澳的合作提供了更广泛、更深入的指引。
珠三角将推进与港澳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对接。《纲要》支持珠三角与港澳在城市规划、轨道交通网络、信息网络、能源基础网络、城市供水等方面进行对接。具体包括加快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尽快开工建设港珠澳大桥、衔接深港的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深港空港合作等项目。支持广东省与港澳地区人员往来便利化,优化“144小时便利免签证”。
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全力支持在珠三角地区的港澳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支持粤港澳合作发展服务业,加大开展银行、证券、会计、法律、教育等领域从业资格互认工作力度,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规划建设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后海地区、深港边界区、珠海横琴新区、珠澳跨境合作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的载体。
为了向到内地工作的港澳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纲要鼓励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展开合作,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合作机制,共同建立绿色大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鼓励建立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支持合作推行清洁能源政策,逐步实现统一采用优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汽车燃料、船舶燃油与排放标准,力争改善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鼓励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与港澳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