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月20日讯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落实包保责任,措施得当,强力推进矿井关闭工作。截至去年末,全市确定关闭的31处矿井已全部关闭到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关闭矿井工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分解指标、落实责任,研究部署关闭矿井任务的落实工作。在去年第一季度,我市就确定了关闭矿井名单,并在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告。为保证矿井回收回撤安全和按期关闭,市安监局、煤炭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关闭矿井逐井制定回收回撤方案,按照小煤矿开工验收标准进行开工验收,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允许开工进行回收回撤。开工回收回撤的矿井由县(市)区派专人实行24小时驻井包保,市、区两级安监、煤炭等部门实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重大隐患的回撤矿井立即停止回撤,立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