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4月1日讯 今年以来,密山市法院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使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发挥参审作用。
保证庭前阅卷,陪审有的放矢。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的权利,这个法院规定审判长负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联络、帮助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并将其作为考核合议庭履职能力的一项指标。在阅卷的同时,审判长也会将案件的争议焦点适当提示给人民陪审员。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则由合议庭召开庭前阅卷会,由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共同阅卷。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庭前阅卷率达到80%;民事案件中,庭前阅卷率达到65%;行政案件中,庭前阅卷率达到100%。
增加参审比例,重点审查事实。增加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所占比率,合议庭由一名审判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特殊情况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陪审员组成、极特殊案件则由两名审判员和三名陪审员组成。开庭审理过程中,事实审查部分主要由人民陪审员来完成,事实不清时,审判员再进行补充发问和审查。增加陪审比例,不仅包括增加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人数,还包括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去年,全院合议审理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为两名的占76%,人民陪审员为一名占24%。
保障合议权利,充分发挥作用。从四个方面充分保障陪审员的权利。即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应当独立自主发表独立意见;人民陪审员有查阅合议庭笔录的权利,并有权要求更正笔录的内容后再签字;合议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认为该案事实部分依然存在疑问,有权要求继续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同意后,可以同主审法官共同进行调查;人民陪审员要求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并可以申请列席参加审委会讨论该案件。除了在合议阶段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外,这个法院还要求裁判文书文稿也赋予人民陪审员审核和签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