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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价格进行听证
2015-09-18 09:22:52 来源:鸡西日报  作者:孟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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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鸡西9月18日讯 9月15日上午,鸡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定价听证会在市物价局召开。26位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城市供水方面专家、消费者及市相关部门听证代表参加,对《鸡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定价听证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落实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水资源,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实施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依据成本监审结论,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鸡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定价听证方案》。

  方案规定,我市所辖城区凡实现水表计量、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水户均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水量分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2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8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部分。一、二、三阶梯水价价差按1:1.5:3的比例确定,价格分别为:2.20元/立方米、3.3元/立方米、6.6元/立方米。居民阶梯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每两个月抄表一次预结算、逐月累进年终清算的方式进行。

  以住宅为单位的,一套住宅为一户,一户人口以3人为基数。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在原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0%,即2.42元/立方米。特困家庭暂不执行阶梯水价,并继续执行现行水费优惠政策。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对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大家一致认为,实行阶梯水价后,绝大多数居民用户不会因此而增加支出,并增强了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对合理使用水资源起到积极作用。参会人员还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落实对特困群体的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质量”等意见。

  听证会主持人表示,市物价局将综合采纳听证代表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调整方案,最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预计2016年1月1日起将实行。

责任编辑: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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