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5月4日讯 5月1日上午,鸡冠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开出第一张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征增值税1188元。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的重要一环——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顺利启动。
据了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各级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也就是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涉税事项以前在哪办理,现在仍然在哪办理;以前归属地税机关管理,现在仍然归属地税机关管理。为做好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全市地税系统对照“5月1日税制转换”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倒排工期,在各县(市)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和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了22个代征点、44个办税窗口,安装了44台税控机,“五一”期间全体地税干部放弃休息日、全员在岗,12366纳税服务热线正常受理纳税人涉税咨询,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处置可能出现的排长队、机器设备故障、电力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保证了营改增平稳有序顺利过渡。
据悉,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将以此为契机,继续通过与国税、房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平台共建、征管共联,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