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6月13日讯 国务院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以来,鸡西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工程建设和严格监管为手段,狠抓水污染防治,已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一、规划引领,统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早在2012年初,市政府就组织市环保局、兴凯湖管委会、穆棱河综合治理办公室等单位集中技术力量,开展穆棱河流域污染状况调查,历时四个月时间,排查企业164家,调查排污口151个,获得监测数据2325个。与国家环境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及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家解析穆棱河、兴凯湖流域污染源,先后编制了《穆棱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兴凯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和《兴凯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总体方案》,为科学统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2015年12月,鸡西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印发了《鸡西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鸡西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发改、国土、财政、环保等25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生态补偿,倒逼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重点河流“河(段)长制”加强河流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实施河(段)长负责制和跨界断面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明确县(市)区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的河(段)长,对污染治理和河流水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河流整治和管理的相应责任。制定了《穆棱河流域跨行政区界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将穆棱河流域纳入到全省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管理,享受省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在穆棱河流域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倒逼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职责,落靠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为保护穆棱河、兴凯湖流域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颁布法规,健全流域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2011年9月,市政府发布了《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等7个市长令,建立了重奖重罚、真抓严管的机制。2012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穆棱河和兴凯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落实、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加强湖泊综合整治上,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兴凯湖管委会是兴凯湖区域环保执法责任主体,改变湖泊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制定实施了«兴凯湖生态良好湖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拨付监管、内业资料管理、项目维护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等10项管理制度,为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考核问责。将兴凯湖和穆棱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全市发展规划,列入市政府重点推进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兴凯湖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凯湖良好湖泊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财政、国土、发改、城建、规划、水务、环卫及密山市政府各派一名业务副职领导作为成员。明确了兴凯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牵头部门、承担单位的具体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市政府明确要求,将项目建设和水体达标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和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实行问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五、全面推进规划项目,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兴凯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总体方案》于2013年6月6日获省政府批复,共确定了兴凯湖生态保护、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安全基础调查等4大类36个项目,总投资17.07亿元。截至目前,列入总体方案的3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6个项目已基本建成,30个项目在建。累计已获得中央专项资金6.55亿元,已完成投资5.58亿元,其中完成中央资金2.34亿元。完成河道清淤29.5万立方米、护岸2780米、人工湿地18亩、湖滨缓冲带1213亩,生态涵养林450亩、修建截污干管8063米、改造农村旱厕275座。《兴凯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于2015年获得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批复,共确定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农业节水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与修复、农村环境治理、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建设等8大类207个项目,总投资116.25亿元,项目将于今年组织实施。
通过实施一系列规划项目,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初步显现。兴凯湖、穆棱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兴凯湖、小兴凯湖达到Ⅲ类水质的比例分别为62.5%、50%,与2013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25%、37.5%。2015年穆棱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比例为87.5%,与2013年同期相比提高12.5%。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新建植物缓冲带1212.65亩、湿地恢复393亩、生态涵养林450亩、退耕8284亩,修建截污干管8063米。流域主要污染物逐年削减。通过工程治理,主要污染物指标有所削减,其中化学需氧量削减7147.9吨,氨氮削减701.5吨,总磷削减83.79吨,总氮削减827.56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显著提升。小兴凯湖实现了26项水质指标全自动监测;全市仪器设备首次达到了地表水109项指标全分析要求。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并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