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2月8日讯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字〔2009〕72号)提出,将2009年12月定为《统计法》宣传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鸡西市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落实《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落实。
二是制发《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对县(市)、区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制发《<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具体安排部署市局的《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四是充实法规科人员力量,确保宣传月活动期间的组织指导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