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7月8日讯 市环保局认真贯彻市委全会和全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位置,进入角色,把主要注意力聚焦在继续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上,在环评审批和环保执法上再求新突破,为鸡西经济发展推波助力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4年以来,市环保局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中做了大量工作。审批事项、环节、要件分别减少36%、25%、42%,环评审批由原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为满10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即时完成,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下放给县(市)级18个类别138个子项,区级8个类别43个子项。下放后,市级保留22个类别154个子项。为重点产业项目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局领导带领职能科室深入各县(市)区,对全市重点产业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从项目选址选线、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到环评报告编制、技术评估、环评审批及验收等各环节全过程跟踪,提供保姆式服务。面对这种情况,部分工作人员产生了盲目乐观,满足现状情绪,认为该放的权力放了,该减的程序减了,在改善发展环境上没有什么潜力可挖了。这种思想的存在对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市发展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市环保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题学习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这个大主题,紧密联系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展开了讨论,认真查找差距,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做的工作只是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中迈出的第一步,必须从鸡西实际出发重新审视自己,克服盲目乐观和固步自封情绪,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中不断迈出新步伐,不断创出新业绩。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结合环保自身实际,坚持整治重心下移,聚集企业和群众反映强列的问题,紧盯环境监察、环评、总量、辐射等重点科室和窗口科室,对照全会精神和文件规定查,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查,瞄准“全省最优”目标查,真正把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到位。接着,制定了《发展环境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门办公室,下发征求意见函120余份,发放逆向测评表1000余份,目前已收回700余份。局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到鸡东县、密山市及六区国控重点企业和石墨等企业,认真听取和梳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走访中以只讲问题不讲成绩为原则,鼓励基层企业指出环保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一封信、一张表、一个函及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走访中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十三五减排、加强农村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水源地保护等作为重点调研内容,了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环保设施运行、新建项目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此次调研共深入两县(市)六区走访企业19户,当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9件。
在此基础上,6月23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差距,召开了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大会,进上步明确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目标。
在审批层面,明确提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是进一步推进权力瘦身。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采取分类指导、分区优化措施,实行差别化审批管理。研究再取消一批再下放一批审批权限。对登记表类项目全部试行承诺备案制管理;对污染较轻、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环境影响轻微的项目,试行豁免清单管理,取消环评审批;对污染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项目下放至县(市)、区级。同时加强对基层审批工作的培训指导,推动审批工作规范运行。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梳理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清理取消环评审批中非法定要件和证明材料,再次压缩审批时限及前置要件。将环评审批前置要件中的总量意见取消转为内部并联办理,将专家审查意见取消转为内部流程,将环保验收中核查意见取消转为内部流程。压缩后环评审批前置要件2个,环保验收前置要件3个。审批时限由原满足10个工作日批复调整至符合条件,2日内批复。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无偿代办”“超时默认”等制度,用制度锁定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与此同时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库,对全市重点产业项目“保姆式”跟踪服务,将环评审批工作关口前移、职能下延,深入项目现场,指导县(市)区做好环评审批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快速批办。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社会事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变坐等上门为登门服务,变阶段服务为全程服务,保证审批畅通无阻。
在法制层面,抓好环保执法环节,杜绝随意执法。环境监察、辐射管理等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查封、关停企业,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确需依法处罚、查封、关停的,要在做出决定3日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备案。创新执法机制。推进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按照《鸡西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落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执法管辖权限,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留案备查,严防腐败。严肃问责。对于随意执法、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要严格问责,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乃至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