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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省作风整顿办文件【2018】2号)
 签发时间2018-02-26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法机关整顿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18】2号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各市(地)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8年全省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全省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巩固扩大2017年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成果,省委决定利用1年时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现就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作风整顿要求,按照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执法司法流程,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推进政法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发挥好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为推动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顿重点

  紧紧围绕《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的解决政府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政策梗阻、弄权勒卡,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不细不实、能力不足等五个方面问题,政法机关要重点整顿以下问题。

  一是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办事环节多、时间长;执法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衙门作风”;执法简单粗暴,冷横硬推,重管理轻服务。

  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

  三是能力不强、执法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本领不强、专业不精,工作不细不实,执法司法质效不高;机械执法,不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执行实际到位率低,搞统计“执结”;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

  四是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办理不及时,对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打击不力;执法随意性大,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查,久执不结;违规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五是以权谋利、弄权勒卡的问题。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勾结“黑中介”谋利;以亲友名义参股、实际控制方式经商办企业,纵容近亲属经营和参股特殊行业。

  六是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与律师、特定关系人勾结,充当“司法掮客”;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方法步骤

  总体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月下旬至3月底)。

  (一)把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找准突出问题。对照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找准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抓住要害,精准发力。

  (三)细化推进方案。立足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系统化推进落实方案,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针对性,有条不紊推进。

  (四)畅通举报渠道。各级政法委开通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政法各单位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开设“投诉举报直通车”。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4月初至10月底)。

  (一)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建设便捷高效执法司法服务体系。深化拓展“四零”创建,再造流程、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实到位。推进“互联网+政法”创新,把所有可拓展上线的窗口服务延伸到网上,实行窗口和网上服务并行创建,实现“跑一次”办事要求。

  (二)着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开展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打击工作,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涉及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办力度,依纪依法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开展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排查积案,推进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集中推进化解。

  (三)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强执行程序各个环节、节点精细化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发生。组织开展涉企、涉金融机构、涉党政机关、涉民生和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涉案款物等方面的专项清理工作。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格局,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增加被执行人失信成本和负面影响。党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挂牌督办一批重点难点案件。

  (四)着力整治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整治纪律松弛、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顽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案件评查工作,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11月初至12月底)。

  (一)开展作风公开评议。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问卷测评、上下互评,划出档次,公开通报,以年度评议结果检验政法机关作风是否持续改进。

  (二)组织企业问卷调查。注重倾听企业呼声,开展企业法人执法司法服务满意度调查,了解政法机关在企业眼中的形象位次,以企业满意率检验营商环境是否明显改善。

  (三)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注重在作风整顿中发现一批、使用一批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政法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政法单位列为整顿重点,对公开评议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成立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设政法专项组,抽调省直政法部门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同频共振,整体推进。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领导既要抓业务又要管作风,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导问责。要抓好整改督办,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要适时进行专项巡查,选定重点单位,聚焦社会关切,瞄准突出问题,开展作风专项巡查,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要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作风问题频发的政法单位,直接派工作组驻点督导,推动整顿。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政法机关要开展“一案双查”,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大反面案例曝光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反面案例,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要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树立一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的先进典型,树标杆、亮形象,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

  附件:政法专项组及主要职责

  附件

  政法专项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甘荣坤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毕宝文副省长、省公安厅长

  石时态省法院院长

  高继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赵金成省司法厅厅长

  成员:郝伟夫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

  长级)

  孙洪山省法院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徐军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巡视员

  吴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潘志学省司法厅副厅长

  职责:组织指导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对执法司法领域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督促政法各单位提升执法司法质效,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依法查办涉众型等经济犯罪,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着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正视自身问题,刀刃向内,开展执法规范化大检查,整治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司法不公和纪律作风问题,同时实施“一案双查”,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政法专项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在省委政法委办公。

来源:市作风整顿办
作者: 编辑: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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