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12】
以强化“四个意识”为保证
用良好的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孙景龙
这次全省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是省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审时度势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课题,是谋发展、图振兴、创公平、安民心的一项政治工程。从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现实需要出发来看待、分析政法机关的特殊责任、特殊作用,我认为应该首先确立和强化“四条线”的政治意识。
一、要强化国家政治底线意识
政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是国家管理的保障体系,执法司法活动是对营商环境产生直接影响的管理活动。国家执法机器是国家管理的重要底线,它包含着政府公信力、社会公平性,更包含着民生福祉,一旦失去底线就会使国家丧失信誉,就会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对国家和法律的信赖,就会衍生社会矛盾聚集或社会秩序震荡。营商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就是民生环境,就是党政信誉,因此说每一位政法干警必须用这种底线意识来认识自我、看清自我,从高从严把自己摆进去、从实从细把自己看明白,善于解剖自我、反思自我、改造自我,当好优化作风的先行者。我们在推进底线意识培育方面,就是要坚持用民心说话,引导广大干警对位反思,看清自我,认清责任。做到法责面前心有戒,民利面前心有情。
二、要强化道德法纪红线意识
道德意识与法纪意识相伴而生、并立而存。人民群众、企业法人、特别是外来投资者等对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关注度格外高、敏感度格外强,门难进、脸难看,办事拖沓、效率不高,“玻璃门”、“弹簧门”等人为障碍,借法谋私、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特别是为一己私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都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触碰道德法纪红线行为,政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全体干警,务必要在神圣的政治责任面前看清“红线”、严防越线,始终做到心有戒尺、行有定律、红线在心、不越雷池,这是胜任责任担当的根本前提,更是党和政府社会信誉的政治支撑。我们要坚持强化政法专组的责任意识,抓住实质、抓住关键,善于刀刃向内,抓住政法队伍中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负面典型,不怕切肤之痛、不怕“伤筋动骨、”不怕“丢人现眼”,让破坏了道德法纪底线、触碰了道德法纪红线的执法者,受到严管严教、受到严查严处,真正践行习近平同志对执法执纪部门反复强调过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主张。用铁的素养作纪律保障,实现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给人民群众信心与希望。
三、要强化行为坐标基线意识
对政法和司法机关来讲,行为坐标基线主要应以“四零”服务基本规范为依据,把真诚服务、周到服务、体现到以“四零”服务为标志的具体化服务过程中;要从司法业务、规范程序着眼,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不偏位、不失位、不漏项;要从发展需求着眼,使司法过程成为社会管理更睿智的行政视角、社会秩序视角、民生需求视角,把社会风险研判预判、决策风险评估、应急防范策略,运用到具体的作风整治责任落实过程中,当好党政外脑促进管理决策优化、加速法治建设进程;要坚持向改革要效益、向改革寻出路,把作风整治转化成司法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的动力,突出抓好执法质效的内约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努力打造体系完备、程序严密、公平高效的执法司法工作机制。
四、要强化振兴发展生命线意识
作风整顿出思想、出思路、出效率、出业绩,优化营商环境增士气、增信心、增动力、增信誉、增福祉,整顿为发展清淤除障,优商为振兴发展加油提速,要坚定地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看作是振兴发展的生命线。要着眼于大项目、经济园区、产业聚集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着眼完善社会化的法律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坚持做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人,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环境影响人人的生命线意识,坚持持久作战、久久为功,抓出成效、抓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