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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字6号)
 签发时间2018-05-03

  办字〔2018〕6号

  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委、党组:

  现将《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2018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为巩固和拓展2017年市直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新作风、展示新形象、实现新作为,确保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在鸡西落地生根,现就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作风整顿的部署安排,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打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自2018年5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对象主要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参照执行。

  三、整治重点

  聚焦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紧盯基层一线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着力解决懒政怠政、服务质量不优、破坏营商环境等九个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政策梗阻、失责失信不作为。重点整治: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执行政策打折扣、推进落实不力,政策落实存在“中梗阻”现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随意性强,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拒不执行,严重影响政府形象的行为。

  (二)流程不优、工作消极不作为。重点整治: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办事环节多、人浮于事;作风不硬、环境不优、效能不高,缺乏责任心,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按规定时限、程序办理业务和信息公开等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重点整治:在履行职责时,不肯主动办事,不肯主动认领责任,只说事情不能办、不好办,不说怎么办、如何办,没有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的;在面对群众办事或棘手问题出现时,政出多门,推卸责任,相互推脱,导致事情久拖不决的行为。

  (四)作风懒散、纪律松弛不作为。重点整治:工作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离岗位;工作日午间饮酒行为;公章、档案、卷宗乱放、乱用、丢失等管理混乱行为;工作时间打牌下棋娱乐、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做生意炒股等不务正业的行为。

  (五)能力不强、业务生疏不作为。重点整治:不注重学习积累,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缺乏理解力,执行力;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本职工作;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应对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能力不大官威大,超越权限、违反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决策,瞎指挥、乱拍板,导致公共资源浪费、群众利益受损。

  (六)故意刁难、弄权勒卡乱作为。重点整治: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有意拖延迫使别人来“公关”,变相设卡寻租、设置障碍;滥用自由裁量权收受好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暗箱操作,收回扣、拿红包;审批事项换“马甲”,转移到“红顶中介”,勾结“黑中介”谋利,搞暗箱操作,插手工程项目的行为。

  (七)失职渎职、行为失范乱作为。重点整治: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明知自己的职责而且能够履行但未履行,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明知申请对象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优亲厚友,审核把关不严,办事不公;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的行为。

  (八)用权任性、毫不收敛乱作为。重点整治:对权力缺乏敬畏,胆大妄为,为谋取小团体利益,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公款送礼、贪污侵占的;侵占、挪用、截留惠民惠农资金;不严格依法行政,滥用权力,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九)滥用职权、干预司法乱作为。重点整治:滥用行政权利,为了地方、部门或个人利益,以听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的,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本人或授意、纵容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等;插手干预辖区司法工作,使司法人员有案不立、枉法裁判、执行不力、显失公正的;司法部门不能按照法律程序、法律时限完成工作,导致案件久拖不执、久拖不决的。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纳入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稳步实施。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任务,严明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同时,要绷紧加强学习教育这根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广大干部形成自觉抓作风、积极改作风的良好态势。

  (二)层层督查,形成震慑。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各县(市)区作风办要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法,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市作风整顿办监督问责组将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在全市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及时曝光,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三)严于监督,严肃问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开门搞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网站,在行政审批大厅、服务窗口设置投诉举报箱,在政府网站开设“投诉举报直通车”,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抓重点岗位与关键环节,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失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把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列入巡察工作重点。市直各单位要把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纳入正风反腐重点。要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制度体系,扎牢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综合汇总,每月30日前向监督问责组上报工作情况。联系人:贾光杰,联系电话:2350069,邮箱:jdwz2350069@163.com。

来源:市作风整顿办
作者: 编辑: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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