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政法﹝2018﹞6号
中共鸡西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鸡西市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
《鸡西市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鸡西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鸡西市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省《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作风整顿政法专项组决定从2018年4月至10月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为期7个月的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作风整顿要求,按照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严格执行市工作方案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覆盖全市政法机关,覆盖全体政法干警,覆盖全部执法司法岗位,覆盖全部执法司法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强化政法机关服务效能,全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动现代化法治鸡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解决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能力不强、执法司法公信力不高,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弄权勒卡,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重点开展四个方面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1、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深入、不到位;权力运行流程不畅,工作环节交叉、多级审批、多头受理,群众、企业办事“数次跑”“往返跑”。2、“四零”承诺创建工作不落实,创建标准不高、试点经验推广力度不大、服务质效没有明显改进。3、落实流程再造工作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仍存在执行改革、落实制度中梗阻;流程不优、不公开,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4、窗口形象和服务意识差,工作标准低,方法简单粗暴、冷横硬推;辅警单独执法办案;信访渠道不畅通,答复当事人不及时。5、人为设卡,便民利企措施不到位;窗口单位周边“代理”“代办”“黄牛”多,存在“地下利益链条”,搞“前店后厂”。6、执法司法信息化建设滞后,“互联网+政法”工作落实不到位,网上办事支持力不到位,便捷服务程序不畅,移动政务滞后。7、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不够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延伸不到位,基层和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群众“打官司难”。8、政法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机制不畅,有人为设置、认识不统一影响执法司法办案,形不成打击合力,相同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不同,执法随意性较大。9、个别政法单位领导责任不落实、对窗口服务存在问题失察失责,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视不够,领导接待日制度执行不到位、接待窗口经常“空岗”,形同虚设,领导受理群众反映问题、投诉举报不主动等突出问题。
主要措施:一要强化“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建设便捷高效执法司法服务体系。深化拓展“四零”创建,创新服务载体,打造综合性、一站式、信息化服务平台,再造流程,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窗口服务乱象治理。对窗口单位周边的“代办”“代理”“黄牛”等“黑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打断“地下利益链条”,开通便民利企“绿色通道”。三要完善监督方式。开通投诉电话,接受和受理重点整治问题的投诉。组织明查暗访,对“空岗”窗口进行追责查办。四要加速推进“互联网+政法”创新。把握准确底数,做实可行性分析掌控,把所有可拓展的窗口服务延伸到网上,向社会公布执法司法流程图、时间表,逐步实行窗口和网上服务并行,实行“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事的要求落地生根。
(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10、野蛮执法,刑讯逼供,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企案件财务,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11、人为因素混淆案件性质,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不适用调解的刑事案件以调解结案,放纵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12、以权谋财,在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中暗箱操作;利用特殊身份、地位和影响干预、插手经济纠纷和经济活动;长期借用企业交通工具,向企业推销产品、搞摊派、拉赞助和报销票据,侵害企业利益。13、不听取企业意见,对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企业权利;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不力,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选择性执法;涉企案件积压、久拖不决,案件来回“翻烧饼”。14、吃拿卡要,把辖区企业视为“唐僧肉”,利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私自到企业检查,捞取好处;搞“钓鱼执法”,勾结“黑中介”谋利;为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15、对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打击不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对广大政法干警政法责任,担当意识的教育培育,引导其克服和摒弃有背法责的思想观念,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突出专项打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打击工作,严打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严惩背后“保护伞”,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查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劳动保障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依纪依法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惩戒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打击惩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行为。三是抓实排查清底。及时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和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集中推进化解;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干警经商办企,严禁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四是完善管理机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管好关键人、管好关键处、管住关键事。建立对企业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杜绝随意检查行为发生。五是优化普法服务。组织开展与企业面对面接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强化对企业法律需求的超前服务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及执法司法的相关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循法而行、依法经营。
(三)开展执法难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16、消级执法,拖延立案,拖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处置财产,拖延发放兑现执行款物;选择执行,挑选案件、选择督办、区别采取执行措施;乱执行,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违规评估、拍卖财产、以物抵债,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标的到位率低;部分涉党政机关等主体案件未能执结;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配合机制不畅;执行案件上访率仍在高位运行。18、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不主动、不积极;联动机制不畅通,联合部门配合不到位,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执行救助金还未纳入司法救助范围;执转破工作推进缓慢。19、执行信息化建设薄弱环节多,网上办案普及率低、工作进展缓慢,仍存在“线下办案,事后补录”问题。20、执行案件规范化机制建设存在短板;终结本次执行不符合程序和实体标准;流程节点缺失记录和记录不准确;案件卷宗材料缺失、装订不规范。21、执行指挥中心配套建设相对滞后;宣传声势力度不足;远程视频管理系统未能正常使用,运行维护保障不足;执行人员配备、装备保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突出问题。
主要措施: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做到执行程序环节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三统一”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与司法机关精细化操作相统一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扎实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政法单位要紧密配合、凝聚共识、联合出台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操作规程或实施办法,加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打击力度。二要开展专项清理。组织开展涉企、涉金融机构、涉党政机关、涉民生和执行信访案件、执行涉案款物等方面的专项清理,确定专门合议庭审判执转破案件。三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到各有关单位、组织管理、审批等信息流程中,纳入否定标准认定范筹,增加被执行人失信成本和负面影响。四要严格落实网上办案要求。加强终结本次执行日常督查,设计关键节点的文书样式模板,规范结案方式和结案文书,加强卷宗管理和装订工作。五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加强保障机制建设,配足配强执行人员。改进执行宣传理念和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执行难,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并支持执行。聚焦执行难、人为左右案件定性、非法取证、办案翻烧饼,执法人员违规办企业,参与经营活动等突出问题;服务不优,态度蛮横,四零服务配套制度落实不到位,接访办访责任落实不严密等突出问题,进行问题清单式疏理分析、督导专项剖析,特别是要侧重分析执行难案件共性原因和个性问题,从中寻找突破点,突出解决当执未执,当结未结、错误执行、错误扣押、侵犯人权等问题,落实个案分析,明确专项对策,形成落实计划。
(四)深化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22、工作“慵懒散慢”,能力不强,本领不高,工作跑粗。23、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24、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以权谋财,花钱“捞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25、与律师、特定关系人勾结,充当司法掮客,打探案情,办案跑风漏气。26、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不彻底;“四风”问题呈现隐形变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27、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犯罪嫌疑人、罪犯、戒毒人员传递违禁品;向犯罪嫌疑人、罪犯、戒毒人员及家家属索贿。28、执法司法不规范,不按规定佩戴执法装备、警容风纪不整、迟到早退、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日常管理松散;个别干警酗酒、赌博、吸毒,警用车与私家车牌照串用,使用上公私不分等突出问题。
主要措施:一要强化内功。分口分层分岗明确司法人员素能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提高政法干警业务本领。二要强化跟踪监督。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厉整治纪律松弛,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粗暴执行等顽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案件评查工作,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强化纪检、督察部门职能,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案件,清除一批“害群之马”。三要强化警诫。组织开展“以案为鉴,优化环境”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批评,增强规矩意识,强化纪律约束,推动实现全省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新常态,促进执法司法领域绝弊立新、风清气正。四要开展专项清查。全面摸清执法司法人员参与经营活动,尤其是在民事、刑事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及到执法司法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的,公检法机关要通过梳理案件,当事人、被告人、利益关系人、提出底数名单,点明相关问题。对执法司法人员违法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等。按照反向移交的程序规定,向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作风整顿政法专组和市纪委监委提交;采取单位自查和社会举报受理的方式,摸清问题所在,及时采取批评教育式谈话、本人承诺整改、单位勒令整改、法律纠偏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严肃处理;对触犯法纪、造成明显社会危害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此项整治行动在市作风整顿政治专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家执法司法单位要把此项整治纳入政法专组织制定的全市政法系统作风整治整体方案中,以此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有机统筹,并轨推进。实行信息专项统计、专情专报。坚持做到三个清晰,即:任务落实的时间节点清晰;对照查摆的现存问题清晰;集中整治的原则方法清晰。做到三个到位,即:班子主要领导自觉担当到位,不推不拖靠前指挥;查摆问题分析成因到位,不掩饰不护短,寻根问责不藏私;整治建设到位,做到查错纠偏、治乱肃纪与强基提能、常态建设并举,实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长效治理,递进提升。
(二)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统筹协调各个环节、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衔接、纵向互动、横向联动。要对照省方案点明的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对号查摆,定项梳理、按项列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抓整改、逐项抓落实。要出重拳、下猛药,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直到群众和上级满意为止。
(三)加强监督,从严问责。县市区作风整治政法专项组和两级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坚持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要用好问责这个管党治警利器,对专项整治紧盯不放,对问题突出的个人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效益不明显、群众和企业不满意的单位要按市委要求追究班子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要对失责问责情况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让追责问责成为常态。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政法专项组和两级政法各部门要注重利用主流媒体以及“两微一端”新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言论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安排部署务实举措、创新提效,同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创建试创建试点示范工作。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展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新形象、新作为,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舆情引导,对反面典型案例,要在深入调查、核准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曝光,严防负面舆情炒作,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逐级报备。各执法司法单位,要对照方案,全面疏理问题,结合单位职责和管理服务状况、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特别是近年来社会反响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疏理,分口分项,分岗对人,分层定责,对号入座,疏理出应该纳入集中整治的问题细化清单,逐级对上报备。县(市)区执法司法机关统一报给县(市)区作风整治政法专项组,由县(市)区政法专项组于6月中旬向市政法专项组呈报;市直政法单位于6月中旬直接报给政法专项组,由市作风整治政法专项组,统一备案,督导整治。
(二)要开好四个会。一要班子专题研究会。制定统一整治方案,明确目标,明确方法,明确责任,分层分项落实;二要开好分层分口系统查摆、对号反思、自我整肃,座谈讨论会。对不构成违法违纪的问题,通过教育训诫方式,加以解决;对构成违法违纪问题,要直接做出严肃处理,逐级对上报备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三要开好中层干部专题座谈会。普遍开展问题成剖析,形成群策群议、自主整改、整体合力。四要召开好社会监督群体(诸如企业家代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律师等社会法律工作者)征求意见会。进一步疏理相关问题,整改意见建议,充实完善整改方案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整改方案要同问题清单于6月中旬一并同步上报市政法专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