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阶段重点任务安排
市作风整顿办各工作组、政法专项组,各县(市、区)作风整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拟从7月中旬开始,聚焦集中攻坚阶段重点任务,开展一轮专项集中推进工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和整体工作提升,持续巩固全市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成效。
一、工作总体要求
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当前全市正在推进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重点工作、载体活动等集中攻坚任务,分组负责、分口把关,加大对各地各单位的督导指导力度和调研检查频次,定期了解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注重掌握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对负责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料”,切实以各组负责单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带动全市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任务安排
1、共性任务
(1)定期了解情况。根据所负责的集中攻坚任务,采取月报制或其它适当方式,有重点地了解各地各单位工作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指导整改。
(2)定期掌握成效。根据集中攻坚任务推进的不同阶段,采取半月报或月报的方式,定期收集、汇总各地各单位在单项工作上取得的阶段性数据性成果成效。同时,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核实了解,督促改进提升。
(3)定期调研检查。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对集中攻坚任务列出调研检查任务清单,根据全市整体推进情况、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等,有计划地深入各地各单位开展调研检查,及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4)定期分析总结。对集中攻坚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定期做好总结工作,注重提炼全市性的经验做法,发现工作中短板弱项,分析提出新的工作推进举措,切实高质量完成集中攻坚工作。
2、重点任务
(1)抓好查摆问题工作。认真落实《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查摆问题工作提示》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各单位围绕8个方面深查细剖问题,建立健全全市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牵头主体:综合协调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前,每月跟踪进展)
(2)抓好大讨论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树立鸡西形象推动转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办字〔2018〕5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巩固活动成果。对活动开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督促指导做好重新回炉工作。(牵头主体:综合协调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0月底前,每月跟踪进展)
(3)抓好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按照《在全市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指导意见》(办字〔2018〕9号),深入各地各单位调研检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工作。(牵头主体:综合协调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1月底前,每月跟踪进展)
(4)抓好窗口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全市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鸡办发〔2018〕8号)要求,协调市政府办,协同推进“四零”创建、流程再造、窗口队伍建设等工作。(牵头主体:作风评议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长期,7月底前集中推进,每月跟踪进展)
(5)抓好“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按照《市直机关服务大厅及窗口岗位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办字〔2018〕11号)要求,推进落实创建标准和“六个规范”要求,特别是做好12个重点创建行业系统(部门)的指导工作。同时,注重抓好“业务精、效率高、服务优、口碑好”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地域、行业特点的服务品牌。(牵头主体:作风评议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每月跟踪进展)
(6)抓好“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按照《在全市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字6号)要求,重点聚焦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紧盯基层一线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强力查处懒政怠政、服务质量不优、破坏营商环境等9个方面“不作为、乱作为”具体问题。(牵头主体:监督问责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每月跟踪进展)
(7)抓好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协调市纪委按照《关于继续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鸡纪办发〔2018〕8号)要求,重拳处理公职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牵头主体:监督问责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每月跟踪进展)
(8)抓好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按照《2018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办字〔2018〕7号)要求,认真梳理有关政策、承诺、合同(协议),认定失信违诺事项和清理整顿内容,做好依法依规解决工作。(牵头主体:流程再造组、市政府办,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每月跟踪进展)
(9)抓好工作流程专项清理。按照《鸡西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方案》(鸡政办综〔2018〕55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再造、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理等工作。(牵头主体:流程再造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每月跟踪进展)
(10)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借鉴移植浙江先进经验做法,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持续优化调整窗口布局等举措,不断增加服务事项“容量”,提高群众“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的比重和数量,为全市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积累经验。(牵头主体:流程再造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长期,12月底前集中推进,每月跟踪进展)
(11)抓好机构改革工作。抓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牵头主体:机构编制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每月跟踪进展)
(12)抓好“三个清单”动态管理。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市级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牵头主体:机构编制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长期,随时跟踪调整)
(13)抓好日常影音摄制工作。围绕各项集中攻坚工作分别设计拍摄工作指导脚本,密切跟踪各组工作安排情况,了解各项集中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协同各组深入窗口单位、基层一线等采集宣传素材。(牵头主体:宣传报道组,配合主体:各工作组和政法专项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前,随时跟踪)
(14)抓好攻坚阶段宣传工作。根据集中攻坚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发挥好《工作简报》作用,有计划地做好单项工作的阶段性宣传工作,同时注重采编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牵头主体:宣传报道组,配合主体:各工作组和政法专项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前,随时跟踪)
(15)抓好宣传片制作工作。根据2018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进度,适时启动全市综述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牵头主体:宣传报道组,配合主体:各工作组和政法专项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前)
(16)抓好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按照《鸡西市执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鸡政法〔2018〕6号)要求,解决好执法司法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力、执法难、执法犯法等突出问题。(牵头主体:政法专项组,配合主体:各县(市、区)及有关市直单位,集中推进时限:12月底,每月跟踪进展)
三、加强集中宣传
1、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攻坚工作的宣传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牵头统筹,各相关工作组具体负责,县(市、区)作风整顿办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反面典型案例。涉及有关市直单位的工作由各相关工作组联系落实。同时,宣传报道组要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引发舆论炒作等负面效应。
2、强化信息采编。各组根据负责的集中攻坚任务,按照全市攻坚阶段宣传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统筹安排负责的宣传工作,提前3-5天做好有关材料和反面典型案例的收集、审核、定稿、报审等前期工作,交综合协调组统一刊发。其它市直单位的典型经验材料和反面典型案例收集工作由各牵头工作组另行确定,综合协调组不再统一安排。
3、保证宣传效果。各组、各县(市、区)上报的情况综述类材料,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等,不超过2000字,同时报送3-5张配图相片,并做好图片说明。各县(市、区)上报的反面典型案例材料,应是2018年以来发现或处理的,要简要介绍案情、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警示要求,字数不作限制。反面典型案例撰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联系人:刘磊、陈宇、黄朝阳、于洪涛,联系电话:2187737,报送邮箱:jxzfzdzhz@163.com,报送邮件标题统一标注为:XXX(单位)+XXX(专题名称)专项信息。
附件: 1、全市攻坚阶段宣传工作安排表
2、反面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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