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通报2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近日,城子河区作风整顿办通报2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一、城子河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平安社区副主任郑玉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6年9月,郑玉红违规为不在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岳某的二姐开具了介绍信,并收取了岳某200元好处费。2018年7月,郑玉红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二、城子河区城子河街道办事处原民政助理陈兆亮等6人违反工作纪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7年1月,城子河区城子河街道办事处原民政助理陈兆亮、花园社区副主任余敬兰、新立社区主任姜秀玲、新立社区副主任兰梅香、张淑芹、付光伟6人在没有调查清楚居民王某家庭经济状况的情况下,违规启动民主评议程序,导致王某从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违规享受低保。2018年1月,陈兆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余敬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姜秀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兰梅香、张淑芹、付光伟3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