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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区通报2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签发时间2018-08-03

  恒山区通报2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近日,恒山区作风整顿办通报了2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林业站站长黄恒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2月份,按照市林业局关于与造林户签订造林合同的要求,柳毛乡在签订全乡造林户补贴试点合同工作中,时任柳毛乡林业站站长黄恒文,违反工作纪律,对应由乡林业站代表柳毛乡政府与安山村造林户签订的《鸡西市造林补贴试点合同》,安排安山村2名村干部,代为45户造林户签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6月29日黄恒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于晓军违规套取泥草房补贴款问题。2008年,红旗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于晓军在明知其母亲杨桂芳非农村户口、不符合农村泥草房改造补贴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母亲为烈士家属为由,授意胜利村村委会主任,以村民王宪章名义为杨桂芳申请泥草房改造补贴。2009年10月30日,于晓军利用负责发放农村泥草房改造补贴款的职务便利,将0.5万元泥草房改造补贴款违规发放给其母亲杨桂芳。2018年7月9日于晓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来源:市作风整顿办
作者: 编辑: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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