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省电力公司、省公安消防总队
扎实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编者按: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中直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特别是对省作风办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研究,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立查立改、深入整改,切实解决了一批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和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做法刊发,供学习借鉴。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盯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整改,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一、省税务局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服务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难点,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坚持闻过则喜,不怕亮丑,真心实意问需问计纳税人。一是“请上来”真诚沟通。7月上旬连续组织召开由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共120人参加的3场专题座谈会,通报税务机构改革情况,介绍“便民办税春风行动”、“4+2”承诺创建等服务措施,征询意见建议,回应解答诉求。二是“走下去”细察实情。派出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13个联络(督导)组,深入重点企业实地走访,先后开展29场纳税人代表、基层税务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便利办税多元化举措、税务系统作风建设等问题互动交流,凝聚抓改革促发展的合力。三是“直通车”倾听意见。开设局长信箱、“12366”征求意见专线和税务微信“直通车”,严格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实行专人负责、全程督办、限时反馈,回应企业诉求和关切。四是“第三方”开展调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省纳税人开展满意度调查,确定7方面调查内容,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真实评价。
坚持照单全收,集中梳理,压实解决纳税人反映问题的责任。一是高度重视组建整改专班。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省局联合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专班,专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梳理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梳理归纳出“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税费征收、社保费、基础工作、工作作风、个性问题”等8方面共135条问题。逐条深挖细剖查找原因,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三是分级分类落实整改责任。落实省市县三级整改责任,省局着力解决顶层设计问题,市局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县局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和基层干部用权、服务等问题,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局领导、分局(科、所)和具体人员。
坚持刀刃向内,纠建并举,着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制定《黑龙江省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一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窗口服务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继续巩固拓展“4+2”服务承诺创建成果,落实“十项办税便利措施”,加速“最多跑一次”清单118项措施落地。大力推行办税大厅“一厅通办”、12366服务热线“一键咨询”、投诉举报“一键转办”和政策解读专家座席“一人通答”等机制,使纳税人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二是提升征管科技水平。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积极推行“风险控税”,将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制度向分类管事制度转换;大力实施“网上办税”,优化“网上税务局”功能,创新发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鸟箱投递”等措施,实现办税服务“不见面”;开发“一表集成”申报辅助功能,实现增值税申报表“免填单”;建立纳税人5级信用评价体系,对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服务“免打扰”。三是提升作风建设水平。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系统共给予有关人员作风问题党政纪处分26人次,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276人次。
二、省电力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动真格出实招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聚焦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以下简称“23条”),在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电流程、降低接电费用上动真格出实招,着力解决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全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丰富办电渠道,通过95598网站、掌上电力APP、营业厅等多种渠道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大幅减少客户报装接电提供申请资料种类数量。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严禁“四指定”,由客户自主选择产权范围内工程有设计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商,取消各单位的客户工程招标平台。在各方可承受范围内,最大限度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缴存电费,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主动开展对接、走访,与用电客户深入座谈交流,倾听各方意见、建议。
优化办电流程,缩短接电时间。大幅度精简办电环节,提高接电效率,年内高、低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至80天和30天内。加快业务办理速度,10千伏安及以下业扩项目报装容量“全部开放”,实行先接入后改造,改造工程与客户用电工程同步实施。推广不停电作业,扎实推进供电服务指挥平台建设,方便客户及时接入。强化平台支撑,打造统一开放、灵活互动的“网上国网”服务平台,实现全业务线上办理、全天候“一站式”服务。
降低接电费用,落实惠民举措。“23条”旨在降低接电费用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对于电能替代、电动汽车充换电项目,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客户红线,此举预计年减少客户支出2000万元;客户专用线路由客户自建,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公司投资建设,此举预计年减少客户支出8000万元;普通高压电力客户,投资界面以客户电源线路接入公用开关(环网)的连接点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公司投资建设,此举预计年减少客户支出2亿元;增加低压接入,缩短客户接电距离,城市地区小微企业低压接入标准由容量50千伏安提至80千伏安,此举预计年减少客户支出8000万元,平均每个企业将降低接电成本10万余元。从2018年10月1日起,所有新装、增容项目由供电企业全额承担计费电能表、考核电能表、采集终端、DTU设备投资,全面取消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客户带电接火费,此举预计年减少客户支出1.3亿元。
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自查自纠着力加强和改进消防服务
省公安消防总队针对省作风办调研反馈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服务工作。一是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6月21日,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作风办来函反馈的问题,集中讨论研究整改措施。认真查找分析消防执法与政务服务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梳理并建立执法办案不规范、弄权勒卡乱作为、以权谋私无法纪等3大类12项负面问题清单。明确自2018年7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消防部队开展为期2个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广辟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主动走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政府企业投诉中心等党政机关和企业单位1300余家,发放调查问卷2700份。开门纳谏,就切实做好消防执法与政务服务工作专门向106名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公开消防执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网络信箱,进一步拓宽监督信息反馈渠道。三是承诺践诺,优化消防服务。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四项刚性要求”进一步深化作风整顿优化消防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全省消防部队严格落实便民举措、兑现服务承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消防部队共为700余项建设工程提供介入式预审核、邀请式预验收服务,审验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累计为企业单位提出服务指导意见4000余条,帮助解决技术难题3600余项。全省开通消防延时服务窗口99个,累计延时服务时间超过20000小时。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台政策支持松北新区建设,下放支队本级10类建设工程审批权限至属地松北区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