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
规范和再造工作的通知
——省作风整顿办文件【2018】17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各市(地)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5月14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启动以来,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认定和流程要素录入工作。截至9月10日,全省共梳理、认定和录入政务服务事项72453项,其中,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59673项,公共服务事项12780项。经过初步优化、规范和再造,已分解出“最多跑一次”事项49935项,占比68.9%;在实体大厅办理事项39851项,占比55%;承诺办理时限与法定办理时限相同(办理时限未压缩)事项21248项,占比29.3%。40家省直单位的1030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后,省本级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709项,占比68.8%;梳理出省本级拟取消事项84项、拟下放事项415项。
按照推进计划,目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优化、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规范和再造工作。
一、全面优化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立足现有基础和工作实际,遵循相对最优、普遍适用、充分协商原则,逐项对本系统内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横向比对,在统一事项名称、依据、类型、法定时限等要素的基础上,编制确定规范化流程模板,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于规范后流程的,应当保持不变或继续优化。优化和规范化工作应在流程再造平台软件系统中操作,在全省统一实施前,各地、各部门仍按照原有流程办理。
由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内市、县两级共有事项和县(市、区)相同事项进行第一轮流程优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在本市(地)范围内初步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优化和规范结果于2018年9月30日前上报对口省直单位。
由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本系统内多级共有事项和市(地)、县(市、区)相同事项流程进行第二轮流程优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优化和规范结果于2018年10月20日前上报省作风整顿办。
二、对重点领域的高频事项进行全流程再造
近期,省作风整顿办流程再造组将围绕教育、公安、住房、医疗、社保、民政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从纳入本次流程再造的政务服务事项中,选择30个省本级高频事项,由相关省直单位负责做好全流程再造;由各市(地)负责,按照流程再造工作要求,抓紧上报市本级30个高频事项和所辖县(市、区)30个高频事项目录清单。各地、各部门要把高频事项全流程再造作为本次流程再造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取得实质性突破,让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实际变化。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精简办事材料、清理无谓证明、规范中介服务、变前置审批为承诺备案、推动事项进驻大厅办理、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和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现场办公等措施,2018年10月底前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三、积极推动跨部门办理事项并联审批
各地、各牵头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规范和再造过程中,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工作目标。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照制作、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要整合优化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跨部门、跨层级的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四、扎实做好流程再造工作成果运用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要将纳入本次流程再造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去重后)分别形成目录清单,2018年10月底前报省作风整顿办流程再造组汇总,报请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同意并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施行。涉及网上办理的事项,要同步对网上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外部流程图进行变更。
五、强化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
省直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好本系统、本部门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召开本系统流程再造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切实负责的抓好本系统内事项流程再造全过程业务指导和审核规范;各市(地)有关单位要按照对口省直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强上下衔接,做好本级事项流程再造及县级事项流程再造业务指导和审核规范;县级有关单位要主动和上级部门对接,保证流程再造工作质量。市(地)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召开市、县流程再造工作推进会,强化跟踪督办,督促市直各单位和所辖县(市、区)落实省直部门工作要求,组织推动市、县两级跨部门办理事项的并联审批工作,定期通报推动不力的部门和县(市、区),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省作风整顿办。
省作风整顿办将跟踪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流程再造部分)范围。
联系人:张利刚,电话:0451-88028346,18944635825。
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