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附近的公厕太埋汰,到了夏天苍蝇乱飞,熏的人都直淌眼泪,同志,这个事儿你们能管吗?”恒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中,有群众向在场干警反映公共厕所卫生不达标的情况。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小的公共厕所,却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宣传活动一结束,恒山区人民检察院便对公厕卫生问题进行研究论证,认为该问题属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监督。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院第三检察部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厕所革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该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恒山区辖区内的旅游景点、乡村、社区的20余座公厕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的公厕普遍存在卫生状况较差、硬件设施不达标、管养关系不畅、管理养护不规范等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个别部门还有些不理解,认为检察院没必要为这些“小事”较真,可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暴露出来,有的公共厕所化粪池露天敞口,池内粪便和动物尸体随意堆积,无人清理,夏天气温上升,极易发生卫生安全事故。”该院办案检察官介绍。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固定证据,该院先后立案4件,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并向恒山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据了解,该案系鸡西市首例“厕所革命”公益诉讼案件。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均表示将按照建议内容加强对公共厕所的日常养护管理,并按照公厕管理相关标准对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让公共厕所成为真正的“方便之所,文明之地”,以法治手段助力辖区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