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包括自愿选择自谋职业人员),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县区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领取表格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扫二维码领取,在电脑上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第二种,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受理点或原安置单位领取,手工填写并签名按手印,字迹要工整。
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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