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共停车场停车管理,合理有效利用城市公共资源,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建立高效有序的管理秩序,根据《鸡西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4月2日开始,我市恢复对5处开放式道路停车泊位和4处封闭式停车场的收费。
5处开放式道路停车泊位包括:一百对面的中心大街停车泊位、祥光路至红军路三和停车泊位、广益街东侧停车泊位、广益街西侧停车泊位、金龙大厦南门至北门的金龙大厦停车泊位;4处封闭式停车场分别是万达广场东门对面的中心大街(万达)停车场、永康街和电台路交叉口矿总院西侧的永康巷停车场、康乐街北侧至电台路南侧的康乐街停车场、儿童公园西门门前的儿童公园(西门)停车场。
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负责人申轶向记者介绍说:“停车难”问题是城市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由于机动车数量的飞速增长造成停车位的缺口不断增大,无限制随意乱放以及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等问题长期存在,以至于停车泊位越发紧张,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也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最直接的解决方式是对现有停车资源进行规范管理,提高车位利用效率,缓解供求矛盾。我们充分采纳商家和市民的建议,依照市政府和相关单位规定,对所辖区域部分公共停车场恢复停放收费。
根据鸡发改规{2022}2号文件规定,此次恢复收费的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的收费车型包括:两轮和三轮摩托车;小型车包括19座(含)以下客车、2吨以下货车;中型车包括20至39座客车、2吨以上7吨以下货车;大型车包括40座(含)以上客车、7吨以上至11吨货车。将按照不同的车型、停放车辆时间长短进行收费。
减免政策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停放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消防车和有作业任务的救护车、市政工程、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等车辆,残疾人持残疾证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收费依据和标准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鸡发改联规{2020}4号文件对商业地段停车收费的批复等。
申轶说:为了管理好这些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我们首先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做到家喻户晓;其次,在停车场的出口、入口处及开放停车泊位的显著位置放置公示牌,把收费时段、收费标准等告知消费者,让老百姓花明白钱;同时,对所有的收费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把工作做好。
据了解,新希望城投公司城顺停车场经营管理分公司将逐步推进智慧停车模式,开放停车场车位预约,剩余停车位查询等相关扩展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
记者 王洋 赵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