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46号文件,简称《通知》)精神和省委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厅字〔2021〕22号文件,以下简称省委《关工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重大战略意义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市、乡镇(市直)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关工细则》精神,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充分认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和重大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各级关工组织做好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加强领导到位,组织建设到位,关心支持到位。
二、省委《关工细则》是全省党内法规性质文件,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关工组织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三)省委《关工细则》全文六章二十四条,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指导思想、关工组织性质、主要任务、关工组织及职责范围和运行机制、关工组织的主体力量及其作用发挥、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等,都做出既原则又具体的规定,是全省党内法规性质的指导性文件,是今后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关工组织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三、坚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思想,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
(四)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四、全市各级关工组织要主动作为,确保全面完成肩负的主要工作任务
(五)全市各级关工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协同做好青少年关爱保护工作;推进网上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等。全市各级关工组织,都要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确保全面完成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任务。
五、全市各级关工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关工组织领导成员的管理和选用程序
(六)各级关工组织设置。市、乡镇、中心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市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市直公办幼儿园设立关工委。行政村、社区、市直基层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设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关工小组)。行政村所属村民小组、社区所属居民小组,设立关工工作站。
(七)市关工委设立办公室。市关工委办公室是关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关工委领导班子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处理日常事务,做好服务青少年、服务基层、服务老同志工作。市关工委办公室设在市关工委,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按照市编办核定的编制,配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聘用适量离退休老同志。办公室主任应该选配优秀干部担任;工作人员应选用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会用电脑办公的干部;对办公室人员的选用,由市关工委提出意见,市委组织部审定。
(八)各级关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关工委和关工小组成员由同级党政领导同志、离退休老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市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常务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由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配备兼职副主任、驻会副主任(离退休老同志)、秘书长。
乡镇、中心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关工委主任由同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市教育局关工委主任由局党组书记兼任;配备同级党组分管领导同志为副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同级领导班子中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中小学校、市直公办幼儿园关工委主任由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行政村、社区、市直基层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关工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常务组长(或者副组长)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关工工作站站长,分别由党小组长(或者村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兼任;常务站长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九)各级关工组织领导成员的管理和选用程序。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市委对市关工委主任、常务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兼职副主任、驻会副主任(离退休老同志)、秘书长,以及市关工委委员(由市关工委领导成员单位各出1名领导)实行直接管理。市委对乡镇、中心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以及市教育局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实行“下管一级”。
具体选用程序是:市关工委主任、常务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选用,由市委考核批准。兼职副主任、驻会副主任、秘书长,以及市关工委领导成员单位和市关工委委员,由市关工委出面沟通协调,提出建议名单,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商,经市委分管领导同意后作出决定。以上任职,连同《市关工委领导成员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职责》由市委办下发文件。
乡镇、中心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市教育局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选用,由各相关党委(党工委、党组)呈报,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关工委联合考核并提出选用意见,报市委主管领导批准,由市委组织部下发任职文件。本级关工委其他领导成员选用,由各相关党委(党工委、党组)批准公布。
中小学校、市直公办幼儿园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选用,由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呈报,经市教育局党组考核批准下发任职文件。本级关工委其他领导成员选用,由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批准公布。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工委、党组)对行政村、社区、市直基层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关工小组组长、常务组长(或者副组长)实行“下管一级”。
具体选用程序是:各级关工小组组长、常务组长(或者副组长)选用,由各相关党组织呈报,经各乡镇党委、市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党组)考核批准下发任职文件。本级关工小组其他成员选用,由相关单位党组织批准公布。
行政村所属村民小组关工工作站站长、常务站长选用,由相关党组织呈报,经各行政村党组织考核批准公布。社区所属居民小组关工工作站站长、常务站长选用,由相关党组织呈报,经各社区党组织考核批准公布。
六、关工委履行党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建立健全关工组织基本工作制度
(十)关工委履行党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要建立健全关工组织基本制度。
1、齐抓共管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关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关工委领导成员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按照关心下一代工作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配合关工委工作,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定期例会制度。市关工委每年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主任(或者常务主任)主持,审议年度工作总结;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市关工委各领导成员单位承担工作落实完成情况;研究安排其他应当由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召开1次主任办公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驻会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要是贯彻执行全体委员会议决定的事项,听取和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决定近期工作安排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宜。主任办公会议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乡镇、街道、市直机关、教育局、中小学校、市直公办幼儿园关工委、基层关工小组可以参照市关工委的做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3、协商议事制度。各级关工组织要与领导成员单位加强联络,通过协商方式开展工作。协商议题一般由关工组织提出,也可以由领导成员单位提出。根据议题内容,召集全体领导成员单位或者部分领导成员单位参加。经讨论形成共识后联合作出安排部署。
4、情况通报制度。建立与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之间经常性联系渠道。主要是通过全体委员会议、专题议事会议等报告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关工委和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组织的相关活动、形成的相关调研报告、网络平台的相关数据资料互联互通;对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共同组织开展活动,做到事先主动征求意见、事中经常沟通联系、事后及时通报结果。
七、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建立健全“五老”“十大员”队伍
(十一)广大“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具有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时空优势和亲情优势,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2月中国关工委、中组部等八部委和省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引导、动员更多社会各界有素质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尤其要注意动员那些从领导岗位新退下来的有影响力、有组织领导能力、有专业特长、身体健康的领导同志参加到各级关工组织领导班子中来。
(十二)建立健全“五老”队伍。全市各级关工组织,都要按照“人数众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适应工作、发挥作用”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级“五老”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
(十三)建立健全“十大员”队伍。全市各级关工组织,都要在建立健全“五老”队伍基础上,建立健全“十大员”队伍。根据老同志各自的特点、专业特长,就地就近把他们组织起来,分别聘为思想道德报告员、优良传统宣讲员、校外活动辅导员、净化环境监督员、法律心理咨询员、科技文化传播员、脱贫致富帮扶员、家庭教育指导员、捐资助学协调员、失足劣迹帮教员,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某方面专项工作,将他们的个体优势转化为整体优势。各专项工作和活动,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定期召开例会总结,以调动老同志们积极性、主动性,使基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
(十四)广大“五老”要弘扬“五老”精神。广大“五老”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优势,大力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在关心下一代的广阔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特别是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参与乡村振兴“五老”行动、加强对弱势和特殊群体青少年关爱保护等方面,主动发挥余热,积极献计出力。
八、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十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位置纳入议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位置纳入议程。做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统一表彰奖励。按照市委领导分工,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分管;市委、市政府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写入党代会〔市委全会〕和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分;对关心下一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由市委(或市委办)印发文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支持市关工委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也要照此办理。
(十六)定期召开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安排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市委常委会议每年至少听取并讨论研究1次关心下一代工作,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市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总结安排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重大事项根据需要召开书记专题办公会议听取市关工委工作汇报,为关工委把方向、提要求、解难题。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也要照此办理。
(十七)市委分管领导同志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也要照此办理。
(十八)要建立“党建带关建”的长效机制。做到党组织建到哪里,关工组织就建到哪里,关心下一代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建立“党建带关建”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党建工作带动各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主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九)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全市党建目标管理百分考核中,关心下一代工作占2分。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关心下一代工作应与在党建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占比相同。此项工作由市关工委负责实施,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市督查考评办、市文明办,并以市委《情况通报》印发。
(二十)关心和培养青少年成长成才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积极支持配合关工委工作。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构建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齐抓共管育人新格局。
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五老”、支持“五老”、关心爱护“五老”、弘扬“五老”先进事迹
(二十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发挥“五老”作用,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年轻“五老”入列和“五老”培训。对老同志在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于参加关工组织的驻会老同志,应当按照原职级吸收他们参加党委和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阅读党委和政府的有关文件。对于因工作产生的差旅、交通、通信、图书资料等费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解决。
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支持关工委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二十二)市委和市政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中心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党组)都要重视支持关工委工作,在人员、场地、办公用房、交通和通讯工具、公务接待、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关工委、各乡镇关工委、中心街道办事处关工委、市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关工委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列入预算。市、乡镇、中心街道、市直机关关工委的办公经费和驻会人员工作补贴,以及行政村、社区关工小组常务组长(或者副组长)每年一次性工作补贴,继续按照鸡西市办字〔2012〕3号文件精神执行。各系统各单位和基层关工委、关工小组的办公条件、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二十三)市委、各乡镇党委、中心街道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级每3年表彰1次;乡镇(市直)级每2年表彰1次。
十一、各级关工组织要紧紧依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有效履行主要工作职责
(二十四)全市各级关工组织要紧紧依靠、自觉接受党委领导,有效履行主要工作职责。要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大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制度。要遵循“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把握“突出重点、抓出特点、创出亮点”的基本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推动工作机制、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工作样式和手段创新,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各级关工组织基础建设,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有关工门牌、有工作图板、有关工档案、有关工互联网络。要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组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关工组织要通过集中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等办法,对关工组织成员和“五老”骨干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此件发至各党(工)委、党组,市直各部、委、办、局;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关工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