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密山市金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2022年07月11日起至2022年07月22日(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密山市金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西北8.5km处,行政区属兴凯镇辖区,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32°0′40.94″,北纬45°47′9.11″。
本项目属于建设生产类新建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本次矿区开采范围1.54hm2,由5个拐点构成。矿山生产规模为年设计开采量3.0万m3,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层推进开采。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4hm2。本项目包括采矿区、生产工业场地、表土堆场及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等5部分,其中:采矿区占地面积0.898hm2,生产工业场地占地面积0.10hm2,设置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用于石材加工,表土堆场及成品堆场中,表土堆场占地面积0.10 hm2,位于整个采区的南侧,用于土方临时存放,堆放的表土后期综合利用,成品堆场占地面积0.20 hm2,用于产品的临时存放,存放的产品定期外售;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0.002hm2,位于整个采区西南侧;运输道路占地面积0.24hm2,连接着采矿区和办公生活区。
本项目动用土方挖填总量为1.5586万m3,其中挖方0.7793万m3,填方0.7793万m3。施工结束后无废弃方产生。项目施工用水、用电采用办公生活区水井,施工用电来自市政电网。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22年07月,完工时间为2022年10月,总工期4个月;工程建设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0万元,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本项目不涉及移民和拆迁安置。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情况
1、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
2、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4hm2;
3、项目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划分:采矿区、生产工业场地、表土堆场及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
4、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3.5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为2.11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为11.42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投资0.1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2.34万元,独立费用6.55万元(其中监理费用2.0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0.5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5万元。
建设单位:密山市金晟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强
电话:130543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