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牛奶、蟑螂、苍蝇、蚊子、老鼠尾巴、生猪肉、护手霜……
这些毫不相干、有的看上去还有点恶心的东西,竟然是最近在中小学生中流行的“养臭水”配方:把这些东西放进饮料瓶,观察变化坐等“炸开”(迎接命运的审判?),然后分享经验。
“养臭水”?大开眼界的作呕神器……
有人说,如果最近有小孩神秘兮兮拿着个瓶子左躲右藏,死活不让你抢。听话,你最好真的别抢。因为他们手里拿着的,大概率是小孩圈流行的“液体宠物”——臭水。
社交平台上,有学生在交流“饲养心得”:找一个干净的塑料瓶,在里面加入生活中随手可见的食品或物品,混合在一起,养在瓶子里,最终创造出了某种不明液体。
有人为了突出味道,什么恶心人,什么就往里面加。
而将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后,它有很大概率会炸,相当于自己制造了瓶装的鞭炮,“养了一个月,已炸,响度不亚于大炮。”于是,又有人把“臭水爆炸”当作自己的终极目标。
有的“臭水”在教室里炸开后,导致教学电脑损坏、教室在一段时间臭得不能用,甚至还引起十几名同学恶心呕吐。
“很危险,可致人中毒、感染疾病”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说,孩子们“养”的这种臭水成分不一,也无法准确判断其中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但有可能产生氨、硫化氢、甲醛等有毒气体,存在引起中毒、影响呼吸功能、胃肠道不适、头晕甚至损伤中枢神经等症状的诸多可能。
蟑螂、苍蝇以及老鼠尾巴等动物的尸体经过密闭发酵,可能会产生大量细菌。这些细菌可引起一些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进入眼睛等部位也有引起局部感染的风险。
抖音@我想当网红
一旦与这些臭水有接触,有条件的可根据具体污染部位选择合适的冲洗和消毒方式,如果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此类行为造成损害如何担责?
臭水在学校爆炸,造成损失该怎么办?律师张明表示,孩子在学校闯祸并给他人造成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
八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校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种情况下,校方如想减免责任,应当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八周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闯祸,一般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学校和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则要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网友:什么都养只会害了你
对于“养臭水”,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这有什么好玩儿的?
还有人提出,孩子有探索欲是好的,但是学校、家长一定要正确引导。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