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律师依法、无偿参与信访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工作秩序,避免或减少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律师依法参与政府信访1150余次,接待信访群众156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780多人次。经律师接待过的上访人,绝大多数没有再次上访或越级上访,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两手抓两手硬,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结合点,在全省率先组织律师依法、无偿参与信访工作,逐步形成了律师参会商访、定点接访、各自劝访的“大参访”格局。
律师列席政府会议、信访领导小组会议,以及信访办某些专业会议,参与具体研究信访工作以及信访案件的处理。同时,在市信访办、市社保局信访办分别设立律师接待室,在市信访办接待室,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统一制作律师值班表,司法局、信访办、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确保当班律师准时到位。在市社保局信访办,黑龙江惠园律师事务所派员坐班长年坚持接访。在社保局信访办搬迁的时候,社保局主管领导主动找到律师事务所,要求接待律师也一起跟着搬过去。这个所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已经坚持了4年,从未间断。该局还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对有上访迹象的当事人进行劝阻。在
参与信访工作中,律师们努力扮演好“三个角色”。一是当好“宣传员”。积极向上访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引导上访人依法解决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争取合法权利,控制矛盾激化,减少了无理缠访。二是当好“消防员”。对上访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导,起到了“熄火”作用。某上访人,其爱人于1981年在井下受伤,有关部门根据当时相关政策和文件进行了一次性工伤处理。(下转第八版)6674(谢添慧.鸡西新闻网) 09:08:45(上接第一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上访人以《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上访,有关部门经过慎重调查,维持了原处理意见,上访人不服。律师了解情况后,针对上访人“以新章程解决老问题”的认识偏差,用了3个多小时进行详细讲解,终于使70多岁的上访老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原处理结论,终止了上访。三是当好“通讯员”。
对上访人反映的一些情况,问题比较简单,诉求比较合理,经过努力比较容易解决的,参与信访的律师积极反映给有关部门,促使信访问题得到较快解决。某酒店服务员被解雇时,老板欠她500元工资不给。律师接待后,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劳动监察部门,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律师直接参与信访工作,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技巧,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律师参访行为,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对律师接访的职责、程序、纪律等做出明确规定,保证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