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环境影响,现在企业经营形势普遍不好,加上扩大内需人人有责,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本应受到无比尊敬,至少不能让他们买不合格的东西,或上当受骗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盼望着,盼望着,伴着春天的来临,一个特殊的日子终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在这个消费者可以扬眉吐气的日子里,整个社会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到媒体纷纷掀起声势浩大的维权活动,一个核心产品是央视“3·15”晚会。经过这一天的集中爆发,个别对不起消费者的企业及助纣为虐的名人会“被秋风扫落叶一般”走向曝光台,接受社会各界的谴责和惩戒,结局不是一蹶不振就是销声匿迹。所以,躲过这一天的“末日审判”便成了少数违法企业的最大愿望。
必须承认,常年处在市场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在这一天真的感受了体面和尊严。但美好时光显得如此短暂。尽管中国法治进程在提速,市场监管在加强,企业自律在深入,但在这个转型社会,由于少数不法厂家用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傲慢态度甚至权钱交易组成了一道潜在的坚固防线,广大消费者的日常消费生活并不太平,单靠一天声势浩大的“3·15”运动很难让大家从此免于恐惧。
为什么消费者维权难以常态化?
中国新闻网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所作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在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何种方式维权”问题上,有63.817%的受调者选择“默默忍受”,其余则选择“自行与商家协调”、“向消协求助”或“向工商部门投诉”。
这个调查首先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相: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的提高尽管很重要,但更迫切的问题是并非他们觉悟不高、知识欠缺,而是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默默忍受”者之众说明广大消费者维权成本在今天依旧高昂。更多的人选择“自行与商家协调”则表明维权渠道的狭窄和不畅。
本来,个体消费者面对违法商家就处在弱势,正面对垒无疑是一场胜算不大的博弈,引起媒体广为关注的维权英雄多数结局也不乏悲壮。且这些不平则鸣的悲壮英雄绝大多数是依法行事。这说明我们的执法环境尚有待改善,要真正从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出发,杜绝钱权交易,并推动社会诚信制度建设,使完善的法治能成为保障所有人不受伪劣产品、霸王服务伤害的守护神,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激励他们自觉维权的成功案例。
每年“3·15”这一天能成为全民维权运动日也说明平时积累的恶性侵权事件数量不菲,这提醒各市场监管部门:与其在这一天集中为民请命,不如平时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流程,尽可能地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结合去年问题奶粉等恶性消费事件来看,个别政府部门的缺位、越位、错位都为日后酿成恶性公共事件提供了温床。
而对于日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常设组织消协而言,尽管多年来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并获得很大成效,但如何依法摆脱行政干预,创造更充裕的工作空间和独立性,进而赢得更多政府部门支持,更好地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服务等帮助,已是当务之急。
总之,今天多数消费者的沉默不是由于其维权意识不强,而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社会诚信有待提高,维权机构有待加强,政府机构服务意识有待提升。
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法治的市场经济推进,运动化的“3·15”将成为日常化的百姓维权日。
本来,每一天都应该成为消费者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