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3月18日讯 开年以来,梨树区法院执行局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认真落实局长和庭长分级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和领导包案制,进一步规范涉执信访,尽量消化当事人的矛盾心理和抵触情绪,从源头上减少当事人的超级上访。
针对涉及执行信访的不和谐因素,执行局在畅通当事人执行救济渠道中,明确“三条制度”,一是对久拖不结和效率迟缓的案件,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换执行员;二是对地方保护和不当干预的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上级法院指定执行;三是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措施有异议的,有权申请法院有关部门监督,赋予当事人的全程监督权。
在执行中,他们耐心细致地进行当事人的思想疏导。注意让当事人了解和掌握执行案情和执行状态、案件的进展、以及执行员的工作状况,执行员与当事人之间形成正确、和谐的工作导向,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源。同时,对执行中出现的信访苗头,及时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收集,交流和反馈联动制度,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化解矛盾。在执行外区某民工申请执行老达五井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因井口停产,矿主难找,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当事人着急上火,心生怨恨,对执行不满,流露出上访苗头。他们耐心说服,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执行局局长亲自靠前指挥,组织力量,精心安排,两个月执行30000元工作赔偿款,使案件有效执行。执行干警根据案件的特点,区别对待,因人制案,因案施策,通过灵活有效的防范措施,执行积案期间实现了零信访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