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3月19日电(王新春、石俊杰)3月18日下午,河南省第一监狱培才学校法律常识课的讲台上,来了一位身着便装的教师。“今天,我们把法律教育送到这里,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法律常识的学习,使大家树立必要的法制观念,深刻反省自己过去的犯罪行为,认真改造,重塑新人。”讲课结束后,老师还当场解答了服刑人员提出的有关减刑、假释、婚姻、财产、著作权、农村土地承包等有关的法律问题。
原来,这位老师是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军博士,他作为河南一监和河南大学法学院共建普法教育平台后,第一批到大墙内授课的老师之一。
河南省第一监狱开办的全国第一批、河南第一所以罪犯为教育对象的培才学校,是部级优秀特殊学校。近几年来,他们在全省率先开展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的尝试,先后和河南大学等6家单位共建普法帮教平台。法律常识是罪犯必修课程,为了提高教育质量,监狱和河大法学院商定,把过去由监狱警察承担的法律常识课,全部由学院的教师和学院团委志愿者服务队成员负责。
据河南一监监狱长郑玉刚介绍,监狱工作社会化,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使罪犯认真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并提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师生来监狱为罪犯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帮教,有助于提高教育实效和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同时学院可以利用监狱资源,开展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课题研究,使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和先进的科研、信息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