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新闻网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把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当前法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立即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并认真研究落实了四条贯彻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年”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广泛思想发动,将“五个严禁”规定入脑入心;同时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查找思想深处的顽疾,积极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从而将“三个至上”思想体现在行动上。
二是党组与中层以上领导签订了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责任状。责任状规定,凡干警发生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违法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干警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将“五个严禁”规定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
四是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和本市党委、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本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形成全方位、多角度、无缝隙的监督管理网络,切实将“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