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6月1日讯 5月11日一大早,虎林市虎林镇卫生院内就聚集了许多农民,他们手里拿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排起长队,喜笑颜开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二次补偿款。
徐宜启是虎林镇参合农民,去年老伴汪春英因子宫瘤手术住院。按照2008年报销比例领到了1126元的报销款。再一次接到领钱通知电话的他非常惊喜。
他激动地对记者说:“我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老伴去年手术住院给报了1000多了,今天合管办给我打电话,我还以为整错了,来了才知道是二次补偿。合管办对我们真是太负责了,以后我还参加。”
据了解,2008年虎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总数64458人,参合率达96.39%;已覆盖全市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乡村覆盖率100%。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535万元。为3455名农民报销、补偿医药费276万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率已达到5.36%,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根据卫生部《关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次补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当年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15%,或者历年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25%的情况下,对当年已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再次补偿。从5月11日起,虎林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全市2601名参合患者进行二次补偿,补偿金额达954365.16元。补偿款现已经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卫生院。虎林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黄秀艳介绍:“这次补偿对象是2008年度所有的住院接受过补偿的参合患者,补偿比例是可报医药费的15%,现在这批资金已经全部划到各乡镇卫生院,虎林市合管办将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确保这批补偿款及时发到每位患者手中。”
在新乐乡卫生院记者看到,正值农忙季节,参合农民们都星散地利用闲暇来取钱,卫生院工作人员延长了工作时间,核算、发放都指派了专人负责。虎林市合管办的工作人员也分组巡查各乡镇卫生院,监督二次补偿款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