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2月24日讯 “科学发展观是审判事业的生命之源,保障和谐是人民法院的终极目标。全体干警必须把构建和谐鸡东作为本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工作思路定位在服务地方建设上,定位在落实司法为民上、定位在公正司法的职能上。”2006年,王东光任鸡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后,对干警们提出明确要求。
作为一院之长,王东光一上任就完全进入角色。他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从人民群众反响最大的问题抓起,亲自接待信访当事人,努力化解制约审判工作的不利因素,通过各种方式快速提升干警司法素质。
“为官正德、居中司法、公平奉业”是全体干警对王东光工作作风的评价。为了防止亲朋好友借着自己的名义在案件上获得关照,王东光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向全体干警申明:“人情可以有,但在案件中我们只能讲法理,我不会为任何一位当事人讲情,你们更不要听信当事人的任何传言。”2007年4月的一天,王东光的一位同学找到他,希望他能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上给予关照。面对老同学,王东光十分肯定地说:“你放心,我们每一位法官都会秉公处理,该输的赢不了,该赢的不会输。”在审理过程中,王东光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做到了公正审判。
王东光常说:“每一次公正审判都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更会赢得人民群众与日俱增的信任,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我们每个干警的希望和嘱托,枉法裁判就是我们法官输了。据了解,三年来,王东光亲自协调、督办、处理重大疑难审判执行案件七百余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作为人大代表,王东光更是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近年来,他在审判案件中发现,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工伤赔偿、拖欠工资案件,即使处理弱势的当事人获胜,也不能及时得到赔偿。为此,他向鸡东县委、县政府提出设立“救助资金专户”的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救助资金专户”的设立使一些多年没能得到赔偿的当事人得到了赔偿。商桂梅老人的儿子10年前在一起煤矿事故中受了重伤,瘫痪卧床。商桂梅老人诉讼10年没有得以赔偿,去年通过“救助资金专户”,老人得到了应得的赔偿,使母子俩的生活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