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2月5日讯 临近新春佳节,烟花爆竹又到了销售和燃放旺季。恒山区安煤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深入到街道和社区销售网点进行实地检查。
此次检查,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且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有商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围100米范围内,不能有加油站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储存设施,严禁在集贸市场内设立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点,实行独立经营,每个临时销售点要保持一定的距离,禁止在繁华地带设置连片临时销售摊点,形成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点经营一条街。禁止在民宅、食杂店、仓买、超市以及有明火的场所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一证一点要求,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的烟花爆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