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苏宫新记者 周爱明)记者昨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的公共服务基本明确,在南京,居住证持有人目前可享有7部门提供的近20项公共服务。
根据省公安厅公布的各地居住证配套政策,南京持有居住证与持有暂住证享有同样的权利。居住证持有人目前可享有7个部门提供的近20项公共服务。据悉,自2011年苏州市试点居住证制度后,2013年,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推行居住证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在全省13个市落地,居住证集中换发证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初步成效。
据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已覆盖逾75%的流动人口。南京从6月15日部署换发居住证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到今年底,江苏省内居住证集中换发证工作限期结束,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
根据省政府201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上述《意见》明确,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