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8月24日讯 8月1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群众举报虎林市污水处理厂污染问题和环境隐患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交由虎林市政府调查处理。虎林市政府领导立即责成市水务局、环保局、信访局进行调查处理。三个单位和虎林市自来水公司迅速组成调查组再次进行情况核实。
对于群众举报的恶臭问题,不属实。该污水处理厂为国控污染源,该工程于2009年4月正式开工,工程建设规范,2010年11月通过了省环保厅竣工环保监测验收,各车间使用活性炭吸附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投入使用后,由虎林市环境监察大队每月进行现场监察,鸡西市环境监察支队定期进行监察,鸡西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整洁无异味,不存在恶臭扰民现象。但因上访人住所距离污水处理厂很近,在夏季刮西南风且风力较大时,不排除偶尔产生轻微异味。不论是本次调查,还是日常环境监察和业务检查,都未发现恶臭现象。
对于举报的居民地下水井有安全隐患问题,经查按照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该厂车间和室外沉砂池、综合处理池等各池均做了防渗处理,厂区内的排水管道从北向南敷设,由消毒池经直径DN600铸铁管20米(安装管式流量计)、DN800PE管50米,最后通过水泥管排入穆棱河。上述管网敷设按设计埋深在4-5米之间,封闭严密。污水处理厂运行至今,从未发生过泄露或突发环境事故等情况。此外,为保护好虎林市位于穆棱河岸南面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属地下水类型,距市污水处理厂直线距离约1.5公里),近年来,分别由虎林市环保局和自来水公司进行水源地下水质常规监测和全水质分析,结果表明虎林城市水源地地下水质较好。
下一步,虎林市政府责成水务局、环保局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发挥污水处理厂作用,以减少全市水污染物排放,保障穆棱河流域生态安全;责成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周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不产生恶臭、不污染地下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