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8月25日讯 8月8日晚,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交办群众举报市热力公司(鸡西市鸡冠区鸡恒公路36号西北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新建一座大型供热锅炉,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烟尘污染扰民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鸡冠区政府调查处理。
据了解,群众所反映的供热锅炉位于鸡冠区鸡恒公路36号西北侧,吨位为20蒸吨。建于2014年11月,同时配套建有干湿两级除尘设施(多管除尘器+氧化镁脱硫湿式除尘)。
承担着对鸡冠区产业园区和7栋公共租赁住房供热任务。鸡冠区产业园区是省级重点产业园区,2014年已有多家企业入驻,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实行城市大网集中供热。但由于大唐电厂热源不足,供热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为解决园区企业和7栋公共租赁住房供热问题,市热力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11月建成鸡冠区产业园区供热系统,并投入使用。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已对市热力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经现场核实,热力公司鸡冠区产业园区供热系统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新建一座20蒸吨供热锅炉,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情况属实。热力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黑龙江省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鸡冠区产业园区供热系统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5年12月7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锅炉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烟尘达标排放。鸡冠区环境保护局依据市政府办公室《鸡西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5】118号文件要求,对该企业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于2016年5月为该企业办理“环评”备案手续。关于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经现场核实,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2015年12月7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曾对该锅炉进行过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烟尘达标排放,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不属实。
鸡冠区政府要求该企业在2016—2017年供热期开始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该锅炉实施监测,若不达标,将依法进行查处。要求该企业锅炉产生的炉渣(灰)在封闭沉灰池存放、转运,确保炉渣(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