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我国第一台联合采煤机的样机在鸡西矿务局总机械厂试制完成。经井下试验和各项技术鉴定,基本上达到设计性能,能够使整个采煤过程机械化,每小时采煤50至100吨。这一机械的制成,使广大矿工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率,也使该厂实现了由维修厂向制造厂的转变,成为我国煤炭系统第一个生产采煤机械的基地。因此,厂名改为鸡西矿山机械厂。
该厂前身为满炭矿机、密山炭矿株式会社鸡宁制作所,抗战胜利后回到了人民手中,称为工矿鸡西办事处机械制造所。1946年春,开始恢复厂房,修复设备,招收工人和收集材料工作,只用一年的时间就修复了三栋厂房,新建一栋厂房,修复全部设备,招收一些机械工人,此时职工人数达200余名,设备发展到92台。1947年秋为支援矿井尽快恢复生产,当年就生产煤车零件、道钉与电石灯等8200余件,同时还恢复制造了矿山急需的水泵、绞车、送风机和煤车等,生产水平已超过日伪时期。
建国后,该厂增加了外国机床70余台,充实了工程技术人员,试制了苏式300公尺与500公尺钻机,解决了当时地质勘探的急需;随着锻造设备相应增多,恢复了0.5吨铸铜炉,增建热处理车间与工具车间,小批量生产了300公尺、500公尺钻机。同时,为了加强技术力量,该厂举办了各种技术训练班,培养文化较高的技术工人100余名,并选派了工人与技术人员到先进工厂向苏联专家学习高速切削。他们回厂后,组织了高速切削训练班,出现了每分钟1705公尺的高速切削能手周松林。从此,发挥了苏联进口设备的优越机械效能。
1955年该厂已具备制造年产二百台主要采煤设备的能力(顿巴斯康拜因),同时还能生产大批配件与铸钢件,工业总产值增长了4.8倍,提前一年半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职工人数达到218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