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现将《鸡西市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鸡西市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文明程度,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我市建设成为高度文明、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和谐城市,根据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宜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门前五包”内容及标准
(一)包市容。保持自用建筑物立面整洁,牌匾、广告等户外宣示物无破损掉字,门、橱窗玻璃上不乱贴、乱画、乱挂行为;
(二)包卫生。保持责任区内及门面外无商品摆卖、无杂物堆放,地面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乱倒垃圾、乱泼污水行为;
(三)包绿化。爱护门前的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禁止在树木上拴绳挂物和损坏花草树木及园林设施行为;
(四)包亮化。市区内街路两侧建筑物、牌匾户外广告等设施均实施亮化管理。保持自用建筑物、牌匾、户外广告的照明亮化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开启、关闭自设的建筑物、牌匾、户外广告灯饰(夏、秋季灯饰开启、关闭时间:晚7:30至晚9:00。冬、春季为晚4:30至晚9:00。遇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需通宵明亮),并及时对损坏亮化设施进行维修;
(五)包清雪。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区范围,冬季如遇降雪,责任人应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清除地面积雪、残冰。
三、“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区范围划定
(一)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商服业户、小区物业公司责任区范围:纵向自建筑外墙根起至人行道路边石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
(二)无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商服业户、小区物业公司责任区范围: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道路中心线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
(三)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区域。
四、“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分工
(一)包市容。由市执法局牵头,爱卫办、市规划局、环卫局、房产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二)包卫生。由市环卫局牵头,市执法局、爱卫办、工商局、卫生局、城建局、公安局配合;
(三)包绿化。由市城建局牵头,市执法局、环卫局配合;
(四)包亮化。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城建局、执法局、房产局配合;
(五)包清雪。由市环卫局牵头,市执法局、房产局、城建局、公安局配合。
五、“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制定“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签订责任状阶段(5月20日—6月1日)
“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对临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业户、小区物业公司等签订“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状,以保证“门前五包责任制”正常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开始)
“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责任分工,根据“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协调成员单位对临街单位、业户、小区物业公司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成立鸡西市“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效利(副市长)
副组长:李邱惠(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玉信(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成员:高静波(市城建局局长)
苏兆仁(市规划局局长)
苏达予(市房产局局长)
李明(市环卫局局长)
耿磊(市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芮学斌(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福柱(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等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执法局,电话:6990022、6990032。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门前五包责任制”内容、任务,认真落实各自责任分工。
(二)督办检查、严格奖惩。将“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评中,实施一票否决。“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对此项活动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和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取消各种评先创优资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成效及优秀典型经验,通过开设曝光栏对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报道,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