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信念,扎根基层,积极发挥法律的神圣作用,为和谐平安社会做贡献。她曾先后从事民事、刑事、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多次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她就是鸡冠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徐莹莹。
2012年,徐莹莹入职鸡冠区法院。她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觉悟、精湛的业务能力勇于担当,努力工作,用纤柔的双肩扛起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
2016年12月,在案件积压多的情况下,徐莹莹克服怀孕所带来的不便,担任速裁团队法官。在执行案件中,她克服困难审结案件303件。为了办理33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她冒着零下二十度的严寒,挨家挨户做调解工作。业主们看到徐莹莹挺着7个多月的孕肚还这么认真负责,被她的行为深深感动,一致同意调解处理纠纷,使全部案件圆满结案。
2021年5月,徐莹莹受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案件卷宗400余本,涉集资人员1200余人。在办案过程中,她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通宵达旦研究案情,约见当事人释法答疑,仅判决书制作就达近百页,案件宣判后,因准确地把握法律精神,体现了法律的公正,被告人表示服判息诉。
徐莹莹认为法律并不都是冰冷的律条,也可以成为融冰化雪的春风。她在化解自诉、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矛盾时,千方百计做调解工作,不仅解决法律问题,也追求心灵的和平。在她审理的30余件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除1件判决结案外,其余均以调解结案。如胡某故意伤害一案,胡某因琐事持刀将付某刺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案件受理后,被害人付某提出很高数额的赔偿要求。徐莹莹反复阅卷,先后5次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最后胡某真诚忏悔,付某表示谅解胡某的行为,胡某被判处缓刑。做到了原、被告双方信服的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这些年,徐莹莹先后共审结民事案件1154件、刑事案件160件,以法律来实现公平公正,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住严格的检验而备受好评,维护了法律尊严。
从民事到刑事再到家事少年,职务工作的转变,对徐莹莹也是一个新的挑战。对于触法孩子,她感到惋惜和心痛。“法律无情,人间有爱”。一些未成年人虽然犯了法,但终究是个孩子,法官的每一次决定,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轨迹,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入室盗窃的案件中,徐莹莹了解到被告人高某,年幼父母离异,12岁父亲去世。在他刑满释放时,徐莹莹带领全庭工作人员携带棉衣来到看守所,对高某做回访帮教,给予他温暖和关怀,并和他建立了常态化联系,为其重回社会引路护航,使得高某顺利重新回归社会。
为更好地挽救和教化失足少年,徐莹莹努力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对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在她的主导下,她所在的家事少年审判庭推出《嗨!少年》栏目,将法治宣传与漫画、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有机结合,用真实的司法案例对话少年、普法少年。截至目前,已经推出三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徐莹莹先后走进校园、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题活动4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多份,开辟专栏1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记者 王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