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推动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纵深发展,我市已常态化受理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渠道等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强装强卸、阻工滋事及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校园贷”“套路贷”、暴力讨债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的黑恶势力。
(十一)在教育、市场流通、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领域内实施黑恶犯罪,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各级扫黑办进行揭发检举。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全国扫黑办。举报人可拨打12337举报电话或登录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选择“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入口”,进入选择“线索举报”或“行业乱象举报”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全国扫黑办实时受理。
(二)鸡西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467-2352120;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7号鸡西市人大常委会东侧楼四楼群众接待室。
(三)鸡西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467-2738285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与建工街交叉口。
三、相关事项
(一)保护措施。对于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