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批准,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林草局等13个涉及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机动式巡察。12月7日,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开展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履职情况机动式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推进生态安全、实现“绿美鸡西”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职责的有效措施。巡察组重点监督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看是否推动政策制度执行到位;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情况,看是否形成推动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格局;监督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搞纸面整改等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接访电话、微信和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关于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