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走私
走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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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走私行为有哪些
1.通关走私。是指通过设立海关的进出口口岸,以隐蔽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运应税、禁止或限制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2.绕关走私。是指不经过国家开放的进出口岸和准许进出境的国境、孔道而非法携运应税、禁止和限制货物或物品进出境的行为。
3.后续走私。是指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销售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牟利的行为。
4.准走私。是指直接向走私人收购走私货物、物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行为。
5.集团走私。走私集团是为了长期从事走私活动而建立起来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一种组织。
6.法人走私。由于法人组织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标,因此容易出现违反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
7.水客走私。水客走私又称为单帮走私,从事水客走私的人进出境较为方便,熟悉两地的价格行情,专带差价较大的商品,数量不大,但进出境次数多,损害了国家对进出境制度的管理和经济利益,在走私活动中较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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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走私物品有哪些
1.成品油、烟草、奢侈品、化妆品、药品等;
2.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冻鸡肉、冻水产品等冻品类;
3.大米、玉米等粮食类;
4.电脑、手机、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
5.旧服装、固体废物等洋垃圾;
6.毒品、枪支及散件、弹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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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走私手法
1.贸易走私。一般贸易走私犯罪是最典型、最基本的走私犯罪形式,指通过设立海关地点,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非法进出境的行为。常见手法有:
(1)伪报。如品名、价格、数量、规格、贸易性质和原产地伪报
(2)瞒报。如集装箱夹藏或实箱报成空箱、价格瞒报
(3)藏匿。如货物、运输工具(汽车和船舶暗格)、特制藏私工具(特制集装箱)、行邮物品以及人体藏匿(亦称水客走私多见于我国与港澳地区接壤口岸)。
2.加工走私。加工贸易走私犯罪是海关监管企业易发生的一种走私犯罪形式,既有单位犯罪又有个人犯罪或二者兼有,指在海关备案注册的加工贸易企业,逃避海关后续监管,擅自销售保税货物及特定减、免税货物的行为。常见手法有:
(1)"飞料"走私法。即保税料件进口后不进厂加工直接内销牟利。
(2)骗取核销法。即采取少报多进、多报少出、假出口、串换料件、假单证、假结转等手段骗取海关核销,以达到走私逃税目的。
(3)倒卖减免税证明法。
(4)假合作"包税"法。指不具备减免税优惠政策企业向享受特定减免税的单位购买减免税设备。
3.海上走私。如货物、运输工具(汽车和船舶暗格)、特制藏私工具(特制集装箱)、行邮物品以及人体藏匿(亦称水客走私多见于我国与港澳地区接壤口岸)。常见手法有:
(1)海上接驳。走私船舶从海上预定地点接驳走私货物,偷运进境。
(2)"蚂蚁搬家"。主要指走私成品油,即走私分子采用积少成多方法逃避打击。
(3)利用改装或特制船舶走私。如双层底改装油轮、舱中暗格货船,更先进的还有特制沉箱水下拖带以及橄榄船等。
(4)靠岸偷卸。即走私分子从未设关码头、港湾、浅滩偷运私货上岸。
4.毒品走私。毒品走私犯罪是当前我省关区多发的一种特殊走私犯罪形式,指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境的行为。常见手法有:
(1)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如在货运渠道藏匿运输制造安非他明(俗称"冰毒")原料麻黄素进出境。
(2)携带少量毒品进出境。如在国际机场、码头旅检渠道时有发现个别旅客利用人体或行李藏匿携带少量海洛因(俗称"白粉")进出口岸。
(3)邮寄零星毒品进出境。如在行邮渠道时有查获走私分子采用伪报品名邮寄零星摇头丸(俗称"k粉")进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