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7月3日消息,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玉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玉祥,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河北临西人,1986年3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学历。
陈玉祥毕业于河北财经学校会计专业,毕业后成为河北省轴承标准件工业公司干事,1990年10月成为河北省纪委办公室会计、科员,从那时起,他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
简历显示,陈玉祥担任过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厅级主任等。
2016年2月,陈玉祥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两年后(2018年2月)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18年9月,陈玉祥转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21年11月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
2023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玉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被查之前,陈玉祥已多日未公开露面。
2023年10月18日,官方报道称,河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容城县委反馈巡视情况,当时,陈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4年6月,陈玉祥被双开。
通报提到,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
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
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玉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玉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