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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202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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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商务厅获悉,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了,最高补贴2万元。
按照规定,2024年12月31日前,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比之前提高1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比之前提高8000元。
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均可搜索进入),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资料申领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申领人所报废机动车应当在该政策印发之日(2024年7月24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详情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咨询属地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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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鸡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穆闻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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