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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2025-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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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红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扫雪引发的治安处罚行政争议案件,让一对邻里冤家化干戈为玉帛,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故事发生在寒风刺骨的腊月清晨,张某在清扫自家门前积雪时,不慎将推向门前巷道的雪,扫到了李某家门前的道路上。这一行为引发了李某的不满,他情绪激动地辱骂张某,随后还带着儿子前往张某家中理论,双方矛盾迅速激化。张某觉得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因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存在肢体冲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第三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张某对此结果不服,认为有失公平,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东方红法院,要求撤销该决定,责令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处罚,认定李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并索要民事赔偿。
接手此案的行政庭副庭长黄静,仔细审阅卷宗,敏锐地梳理出案件的焦点问题。庭前,她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深入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原来,张某表面上是对执法程序存疑,实际上是希望得到情感上的慰藉和合理的补偿。这种“程序正义”与“实质诉求”的错位,在基层行政案件中并不少见。
庭审中,法官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审理,通过“证据开示”,耐心地为张某解开对公安机关的误解。针对张某对证据收集的疑惑,法官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详细地逐条解释证据认定标准,还联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为张某详细讲解办案流程,让他明白证据不足并不等同于执法不公。在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张某的态度逐渐软化。
庭审结束后,法院立即启动联动调解机制。法官联合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从传统美德“远亲不如近邻”,谈到《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通过情与法的双重疏导,逐渐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在“法律疏导+情感融冰”的双轨推动下,两人最终放下成见,握手言和。第三人主动提出对张某进行补偿,张某也主动撤诉,为这场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是行政诉讼程序的妥善终结,更是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充分展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它体现了东方红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的创新与担当,通过深化“院府企”三维互动机制、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分层过滤体系,以个案公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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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鸡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穆闻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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