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2026年第八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及“东北超”赛事的安全有序举办,切实维护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与空中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等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2026年6月27日16时至6月27日24时
2026年7月4日16时至7月4日24时
2026年7月8日0时至7月8日24时
2026年8月15日16时至8月15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以鸡西市体育场、鸡西市会展中心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
三、管制对象
所有小型、轻型、微型无人机、航空模型、动力伞、滑翔伞、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及升空物体。
四、管制措施
管制时段内,未经审批报备,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管制区域内擅自起降、飞行各类低空飞行器。
因赛事保障、公务拍摄、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确需飞行的,必须提前完成UOM平台实名登记,依法办理空域飞行审批手续,并提前向反恐与巡特警支队提交飞行计划报备,审核通过后方可依规飞行。
所有获批飞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时间、路线、范围开展飞行,严禁超范围、超时段飞行。
五、处罚规定
管制期间,公安部门将开展全域空中巡查管控,启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对未经审批私自飞行、违规升空行为,一律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暂扣设备等处置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无人机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空域管控工作,共同守护旅发大会及“东北超”赛事安全平稳举办。
特此通告。
鸡西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