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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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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5月24日电 1963年秋,正值我国遭受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城子河煤矿为了解决职工冬季贮菜问题,根据市秋菜产销工作会议要求,于10月8日在万宝山矿长的主持下,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由于该矿无福利基金结余,也无其他资金来源,职工贮菜无款垫付。会议确定,并请示公社社长同意,以向农业生产队签发“购买冬菜欠据”两个月内逐月由职工工资扣款后,再与生产队结算的办法,来解决职工贮菜资金来源问题。于是该矿便以油印印制了五元、十元、二十元三种面额的“购买冬菜欠据”共印129,920元。其中五元的3万元;十元的5万元;二十元的49,920元,欠据上专盖有该矿财务科公章和财务科科长、福利科长、经办人的名章,从10月10日至12日先后发给职工,向城子河大队9个小队和新兴大队1、2、9小队购菜计32,830元,其余与生产队结算收回。
该矿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钱、货两清”,及时结算的原则,而且也是一种变相发行货币的现象。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也极易造成不良影响。经过银行检查后,城子河矿及公社有关人员就此问题进行了检查,提高了认识,并对已收回的“购买冬菜欠据”全部进行了销毁。
作者单位: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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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鸡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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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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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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